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6-17 15:33:00
鲁中网·海报新闻6月17日讯(记者 张艳 见习记者 赵烜艺 通讯员 滕修龙)俗话讲: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而桓台一男子在同一个地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桓台交警查处两次,时间仅相隔一小时。
6月15日晚,桓台交警大队二中队在中心大街桓台一中路段开展夜查行动,23时左右,一辆小轿车顺中心大街由西向东驶来,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靠边减速,民警立即前往对驾驶人张某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在民警要求出示证件时,张某说道:“我刚刚被查处过,就是酒驾。”原来就在一个小时前,张某驾驶小轿车经过桓台一中南门路段执勤点时,被桓台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依法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并在现场对张某进行了教育,一直到张某的姐姐赶来,民警检查了其姐姐的驾驶证后,并嘱咐张某不能再酒后驾驶了,姐姐才开车将张某带走。可仅仅一个多小时,张某再次被执勤民警查到“酒驾”,开的还是那辆小轿车,只不过,这次是被桓台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到。
经了解,张某第一次被查后,姐姐将其车开回了自己家中,张某在姐姐家待了一会,估摸着民警也“下班了”,便心存侥幸打算开车回家,没想到刚出小区门口没多远就遇到了在此设卡的桓台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也因此创下了“一小时两次被查酒驾”的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将会面临暂扣六个月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而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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