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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掉下重物砸穿私家车天窗 车主索赔遇难题

来源:鲁中晨报-鲁中网

2019-07-05 08:31:00


  高空坠物砸在了黄先生的私家车上,导致天窗被砸穿,驾驶室被砸变形。

  鲁中晨报-鲁中网7月4日讯(文/图 记者 张培) 砰!张店一小区一栋住宅楼顶部的重物坠落,正好砸中了停在楼下的一辆私家车,导致该车天窗被砸穿,驾驶室被砸变形,所幸无人员伤亡。事发后,车主想索赔却陷入困境,他认为物业公司该担责。

  今天中午,市民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张店绿杉园小区的业主,自己的一辆红色轿车停放在小区1号楼南侧的空地上,并没有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7月3日上午,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告诉他,这辆红色轿车被1号楼2单元楼顶坠落的重物砸坏了。他赶紧回来查看车况。

  据黄先生介绍,自己的车是一辆红色两厢轿车,1号楼2单元楼顶的一个方形木盖被大风刮下来,正好砸中了车的天窗和驾驶室。该车天窗被直接砸穿,驾驶室被砸变形,幸好事发时没伤到人及其他财物。

  黄先生看到爱车受损,心里很着急,他赶紧联系了保险公司,将车送至4S店售后服务定损,全部维修费需1万4千多元。他决定维修费走保险处理,但遭遇这么大的重创,明年的车辆保险费肯定上涨,他要求小区物业承担全部保险费。

  记者注意到,黄先生的爱车受损的确比较严重,目前已送修。绿杉园小区物业负责人称,1号楼2单元7楼有条通道通往楼顶平台,住宅楼建成启用时就带着一个木盖子,木盖子平时关闭,禁止居民随意上平台。7月2日晚大风来袭,木盖当时是关闭的状态,7楼楼道的窗户被人打开,大风倒袭,将木盖吹起来,一阵大风刮过,将木盖从楼顶掀下来,砸中了业主黄先生的车。目前他已将相关情况向总公司进行了汇报,等待处理。

  随后,记者从淄博市成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该公司表示黄先生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属于不可抗外力导致,由于工作人员定期对绿杉园小区的所有设施进行巡检,事情发生后,及时通知业主,因此在上述事情上,他们基本没有责任。建议黄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索赔问题。

  记者采访律师获悉,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砸坏黄先生汽车的木盖子平时由物业负责管理,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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