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7-08 19:00:00
鲁中网·海报新闻7月8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跃峰 张莉莉)夏季高温易引发车辆自燃,严重威胁广大市民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7月4日,高青交警就迅速处置一起货车高温“自燃”事件。
7月4日14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民警巡逻至庆淄路花沟路口往北1.5公里时,发现一辆蓝色六轮货车因发生自燃停在路边,车上满载的暖瓶、床单等物品冒着火苗,弥漫着滚滚浓烟,严重威胁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情况十分危急。高青交警一方面立即对现场进行临时管控、封锁现场,另一方面拨打119报警,并第一时间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由于火势较大,灭火效果不明显。民警又联系了正在附近路边作业的洒水车,用洒水车的喷水装置进行灭火。经过高青交警和驾驶人的共同努力,火情终于被扑灭。
淄博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夏季天气炎热,也进入了车辆自燃多发期,为了生命财产安全,请在出车前认真对车辆及装载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工具,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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