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7-12 09:08:00
鲁中网·海报新闻7月11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跃峰)酒后开车上路害人害己,但仍有人置生命安全于不顾,以身试法。7月10日下午,高青交警大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两名“酒司机”,一名尚在实习期,另一名则是位63岁的老大爷。
实习期未满 “新手”涉嫌醉驾被追刑责
10日14时30分许,一辆牌照为鲁CVB9XX的白色东南牌小型汽车沿芦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千乘湖大桥时,被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驾驶人杜某某一打开车窗,民警便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对满身酒气的杜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检查,杜某某说自己刚考出来B2证还没半年,希望民警通融一下,能放他一马,被民警断然拒绝,并告知杜某某要依法接受处罚。
经询问,杜某某B2证实习期到2019年12月16日才结束,目前正处于实习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在追究杜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面前不分年龄 63岁老大爷酒驾被查
同一天在黑里寨也有一名“酒司机”被查。
“我这么大岁数了,你们就放过我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请您好好配合执法”。
10日15时20分许,高青大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碰上了一个酒后驾驶摩托三轮车的老大爷,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这个老大爷并不配合民警工作,一直强调自己这么大岁数了,就放了他吧。在经过民警对他的一番宣传酒驾的危害性后,这个老大爷最终配合了民警工作。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陈某某今年63岁,现住在高青县黑里寨彭家村,中午在家喝了一瓶啤酒,下午开车出去干零活,被民警查扣。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也没有手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青交警提醒:文明守法出行是人之责、理之当然,不管您是多大年纪、从事什么工作、持有什么驾驶证都应做到守法出行。在此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拒绝酒驾,做守法“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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