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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润华侨城南区逾期办证 开发商多次承诺仍未完成办理

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19-07-15 11:28:00


  鲁中网·海报新闻7月15日讯(记者 王镇 见习记者 崔中英)日前,淄博中润华侨城南区1号楼业主张先生(化名)拨打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该小区存在逾期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开发商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多次向业主承诺办结期限,但未能如期完成办理。记者就此多次到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但负责人未出面回应此事。

记者来到中润华侨城南区实地采访。

  12日,记者来到位于中润大道世纪路路口附近的中润华侨城南区实地采访。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为业主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然而,开发商从去年年底开始,曾三次向业主做出承诺,但均未能按时履行,目前该小区业主均未如期拿证。 

张先生合同中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期限为2018年6月30日之前。

  “去年12月,开发商说今年4月底前把房产证办完。今年4月份,开发商又说其他手续都办完了,交上办证材料和契税后,就可以拿到房产证。”张先生说,5月26日,开发商在电梯内张贴公告称,会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5月29日,开发商再次张贴办理情况说明,向业主承诺13号楼-17号楼的房产证6月份办完,1-12号楼房产证年底前办完。如今承诺期限已到,13-17号楼的房产证却仍未办理完毕。

5月26日,开发商在电梯内张贴房产证办理情况说明。

  在张先生向记者展示的购房合同及文件中,记者发现去年12月5日,开发商曾发布一张情况说明,其中一段内容为:“关于业主询问较多的延期办证违约赔偿事宜,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确权面积测量完毕,开始收取业主办证材料时,会同时处理赔付事宜,即将违约赔偿费用全部转到物业公司,作为业主的物业费。”

开发商发布关于中润华侨城南区产权证办理相关手续的说明。

  而张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有类似的约定:“如出卖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自该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买受人所购房屋的物业费由出卖人支付,直至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要由出卖人所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为止。”对此,张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至今未履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随后,记者就此事来到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公司,无法接受记者采访。截至发稿前,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都以负责人在开会、联系不上等理由,未接受采访。

  对于此事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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