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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医保费 助力淄博困难中小企业抗击疫情

来源:鲁中晨报·海报新闻

2020-02-20 18:32:00


  鲁中晨报·海报新闻220日讯 (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韩鹏 齐迪  报道) 淄博中小企业缓缴医保费的细则来了!近日,淄博市医保中心下发《关于在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允许中小企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解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无力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出台政策,允许中小企业申请缓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 

  在申请办理方式上,疫情期间实行网上申请,不见面办理。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向所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供《淄博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申请表》和企业当月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将申报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所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电子邮箱。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受理后,及时电话通知缓缴结果。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企业可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单独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为参保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简化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力服务好企业医保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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