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2-21 08:48:00
鲁中网·海报新闻2月20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许红 赵颖慧)2月17日19时许,在张店区林家村东门疫情劝返点处,宛某某因未携带出入证,小区管理人员让其登记信息时其态度蛮横并殴打小区管理人员,后被张店公安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宛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给予宛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家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提高防控意识,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工作。对于拒不服从、妨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张店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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