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海报新闻
2020-03-11 19:20:00
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王新明
疫情防控期间,还是有那么几个无德的人,“顺手牵羊”“小偷小摸”,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连日来,淄川公安“抗疫”“破案”两手抓,迅速破获多起侵财类案件,及时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
超市门口物品被盗
3月3日12时许,张女士停放在淄川某超市门口的电动车车筐内的食品和化妆品被盗。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的多路视频资料,经过两个小时的追踪摸排,当天下午就将违法嫌疑人常某抓获,并追回了被盗的食品和化妆品。
3月10日10时许,太河镇的韦女士到淄河派出所报警,她放在某超市门口摩托车储物箱里的钱包被偷了,里面有手机、银行卡、现金等财物。民警视频追踪,仅用一个小时时间就将盗窃嫌疑人郑某某在家中抓获,并为韦女士追回所有损失。
车内物品被盗
3月1日9时许,王先生停放在淄川某宾馆院内的汽车车内物品被盗。接到报警后般阳路派出所会同分局打侵财专业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视频追踪,最终锁定韩某有作案嫌疑,当天下午民警便将嫌疑人韩某抓获,并及时为受害人王先生追回了被盗的牛奶、苏打水、火腿肠等物品。
汽车车身被划受损
3月10日,淄川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山川路路边有四辆汽车车门等部位被锐器划伤,影响较坏。分局打侵财专业队民警会同城南派出所民警开展视频追踪和信息研判工作,一直追到了嫌疑人家的楼底下。当天,民警就将嫌疑人崔某某抓获。崔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酒后为泄私愤用钥匙将别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损坏的违法事实。
疫情无情、民警无畏;案件虽小、关乎民生。不管冒什么样的风险,遇到再多的困难,淄川公安分局的全体民警都要想尽一切办法,为群众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在此,公安机关也正告那些贪图不劳而获、冒天下之大不韪违法犯罪的人,勤劳、守法,做合格公民,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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