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0-11-24 15:12:00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1月24日讯(记者 岳维硕)记者从淄博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获悉,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处以警告、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370305810133256380 |
法定代表人 |
郭天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违法事实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医疗卫生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
处罚机关 |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
最新新闻请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关注鲁中网微信(lznewscn)
新闻热线0533-5355377,线索奖最低5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