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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消保委交出八年“成绩单” 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 淄博排第九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0-12-03 08:40:37


  淄博市消保委举办“关爱老年人 维权进社区”活动。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12月2日讯(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苑伟 李海荣)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淄博市消保委”)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和“撑腰人”。成立八年来,市消保委连续四届荣获中消协“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去年淄博市首次参加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取得了全国第9位、全省第3位的优异成绩。

  围绕“三项活动”

  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切实为消费者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近年来,淄博市消保委紧紧围绕“三项活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多形式开展消费体验。截至目前,市消保委结合“和谐消费教育基地、绿色生活体验基地”(双基地)创建、“放心消费在山东”承诺践诺活动,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22次,走进57家企业。

  多领域开展消费调查。消保委针对重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陆续开展了十大商超服务质量调查评议活动、交通客运场站服务体验调查活动、汽车售后及维修服务问卷调查等有影响力的消费调查活动。

  多角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消保委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查处和曝光侵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大调解、大维权”架构

  合力维权卓有成效

  近年来,淄博市消保委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念,将自身职责、机制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维权效能的提升,构建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方联动,完善多元调解体系。成立八年来,市消保委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消费纠纷领域,有效地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衔接,减少维权成本,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今年4月,市消保委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依托区、县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在市场监管所设置“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村居、社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确保辖区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协同共治,构建“大调解、大维权”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消费投诉和解机制,成立淄博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大维权”的协同共治新格局基本形成。八年来,淄博市消保委各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投诉21.16万件;市及区县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咨询3.7万件,投诉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5.61万元;全市86个消保委分会和560个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以及市场经营主体内的消费维权平台,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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