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1 15:50:02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2月1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刘洪东 赵业军)2月1日,淄博市首个涉道路交通“刑民合一”专业合议庭在临淄区交通事故多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张志军、副支队长吴振华,临淄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继国等领导同志参加仪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明、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张志军为涉道路交通“刑民合一”专业合议庭揭牌。临淄区人民法院、临淄交警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仪式后,合议庭敲响了“第一槌”,与会人员观摩了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
传统办案模式中,涉道路交通类刑事、民事案件分离审理,不同案件、不同法官、不同法律适用导致裁判尺度不一。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事故责任划分、伤情鉴定、民事赔偿等内容,案件占用资源多、办案周期长,案件承办法官之间、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之间缺乏有效衔接沟通,当事人频繁往返于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增加了诉累和诉讼成本。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等新型办案模式日趋成熟。构建涉道路交通类“刑民一体化”审判机制,设立“刑民合一”专业合议庭,旨在对涉道路交通类民事纠纷案件、刑事交通肇事罪案件和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是法院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的有益尝试,有助于提升专业化水平,统一裁判尺度,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涉道路交通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将专业合议庭设在交警大队,实现了案件信息共享,通过推进特邀调解组织和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专业合议庭庭前调解,既整合了司法、行政和社会资源,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一庭通、一门清”,又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
临淄区涉道路交通“刑民合一”专业合议庭的设立,是临淄区2021年首个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全区“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的重要举措,将推动促进富强文明智慧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临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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