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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举报“黑加油站”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

2021-02-23 16:28:03


2月18日,淄博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2月23日讯(记者 张琦)2月18日,淄博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淄博市范围内成品油违法行为举报进行奖励。按照违法行为涉案货值金额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对举报人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根据《通告》,成品油违法具体举报范围包括私自开设黑加油站、黑窝点行为的;车辆流动销售成品油或非法运输成品油的;擅自设立自用加油站点和加油设备设施(自备油罐、自备油库、撬装加油站、简易加油机等);偷逃税款、虚开发票、无票销售、变票销售等税收违法行为;山东省成品油禁产、禁购、禁销、禁用清单中列明的其他行为;涉及成品油领域安全、环保及污染行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通告》指出,将按照违法行为涉案货值金额和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对举报人给予1000-10000元奖励。

  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方便奖励兑现。举报可通过电话、邮件、信件及其他有效方式提供尽量详实的违法线索,以方便查处取缔。

  接到举报后,由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相关区县依法进行核实查处;对涉案货值金额较大或跨区域违法行为,可以由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

  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会严格保密,并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一违法行为如出现多人举报,第一举报人为受奖者;对属于正在整改或监管部门已掌握的不予奖励。举报人在被告知奖励结果后,可持有效证件1个月内到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视为放弃。

  举报电话: 3168310

  电子信箱: zbsswzhzfzd@zb.shandong.cn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86号;邮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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