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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部分区域明起禁行代步车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3-02 08:45:55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3月1日讯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3月3日起,张店区将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禁行区域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淄博经开区界,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通告有效期至2022年3月2日。

  禁行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及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此外,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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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代步车存在技术性能差、安全稳定性差的缺陷,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及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淄博市发生涉及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6000余起,致100余人死亡,3000多人受伤。

  2017年5月22日,张店区发布《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禁行区域为: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昌国路(包括昌国路),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通告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

  2018年12月3日,张店区再次发布《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禁行区域为: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昌国路(包括昌国路),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通告自2018年12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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