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2021-03-03 08:46:31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3月2日讯(记者 赵志斌 刘文思 通讯员 高赞举 李静)今天,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振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振波指出,建设“无证明城市”,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和美誉度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建设“无证明城市”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清理范围,精准确定证明免提交方式,加快系统开发和信息共享,争取“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早日完成、早见成效。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改革任务,让“无证明城市”成为淄博又一张响当当的金名片。
此前,《淄博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公布,依托数据归集和共享,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尽快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按照部署,6月底前,完成“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开发;9月底前,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保留的全部证明事项无需群众提交,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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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指淄博市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本市相关单位开具证明,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在《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基础上,淄博市将结合各级各部门提出的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证明事项替代取消方式,汇总形成淄博市《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经市政府核准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对能通过部门单位间核验的,畅通核验渠道,通过“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协同办公系统、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进行。按照《淄博市证明事项核验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可以立即实现部门核验的证明,即时向需求单位提供;对需要按法定程序办理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获取证明信息后向需求单位提供。建立“干部代办”工作机制,对于确需申请人提供又暂时无法用其他形式替代的证明事项,由需求单位代办人员接受申请人授权委托,帮助企业和群众获取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