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4 17:34:53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6月4日讯(记者 孔艳 通讯员 王盛利 江秀霞)6月4日下午,记者从淄博高新区臭氧污染管控及治污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工作部署会上获悉,《2021年度淄博高新区臭氧污染管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决定从2021年5—9月,淄博高新区实行臭氧污染管控,科学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应对臭氧污染天气,实现臭氧削峰,降低臭氧污染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悉,实施该《方案》,旨在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强化臭氧污染预警预测和管控。对涉VOCs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以提升VOCs物料源头替代率、VOCs废气收集率、治污设施运行率和处理率为基础,以工程治理措施为抓手,通过实施企业常态化管控和分级管控,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减少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VOCs废气排放,有效减少臭氧污染天,争取2021年5—9月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0天。具体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9月30日。
同时,对企业实行绩效等级评定。涉VOCs企业绩效等级划分为“起步级”、“合格级”和“领先级”三个级别。淄博高新区鼓励涉VOCs企业积极申报“合格级”和“领先级”绩效级别,并按照企业申报、区县审查、市级审核的原则,对申报高级别绩效等级的企业进行审核、确认。
《方案》要求,在臭氧污染管控期间,淄博高新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管控措施不落实的企业,要督促立行立改;问题严重的,一律公开曝光。各监管单位要组织专家团队对辖区内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进行一次摸排,摸清VOCs重点企业的治理及排放现状,建立动态档案,优化“一企一策”VOCs减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