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3-05-30 16:10:53
鲁中网淄博讯 近日,淄博市委网信办联合市公安局依法对淄博市某电力公司进行网络安全约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经查,被约谈公司因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日常运维疏于管理、安全防护措施薄弱,导致3个月内两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