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网
2024-07-09 15:08:30
鲁中网记者 徐梦迪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许多人纷纷离开家乡,奔赴更大的城市,但家乡始终是他们心中最深沉的牵挂。日前,淄博市发布了最新的《返乡安置政策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淄博籍人才可以优先安置到本地事业单位。这项政策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期盼回到家乡工作的淄博人提供了更多机会。
从政策来看,只要是外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本人、配偶或父母有淄博户口,就能申请返淄工作。对于在外地工作的淄博籍人才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可以回到家乡发展的好机会。其实,早在2019年11月,淄博“回原籍工作”政策就亮出来了。此前,只有一些县城公布了类似的政策,淄博市是山东省内第一个出台这样政策的地级市,在招引年轻人才方面可谓“诚意满满”。
年轻人才,是一个城市最大的活力。在城市化进展中,年轻人才选择在哪里就业,往往受市场的影响,而去选择大的城市,地级市在就业结构中并没有先天的优势。但像淄博这样的地级市,吸引人才有自己的强项。淄博对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事业单位职工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的原则安置,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这不仅考虑到了人才的专业对口性,也确保了人才回淄后能继续在其专业领域内发挥作用。
政策释放机遇,让“返乡”更有支撑。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到三大原则,同级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在安置工作过程中,申请人和安置单位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果申请人对安置单位不满意,或者因为其他个人原因可以放弃安置。同样,安置单位可以对申请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影响调配情况的申请人员,可以不予接收。在这场“双向奔赴”中,人才回淄更有底气,单位发展更有保障。
用政策吸引人才,用事业留住人才。一直以来,淄博努力吸引优秀人才,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为返乡人才提供优质的工作机会和生活条件,这次的《返乡安置政策细则》更加明确了淄博对人才的重视程度和诚意。但同样也要认识到,政策的实施和执行需要有关部门的严格把关和落实,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能得到公平对待,为更多的淄博人提供回家的机会和平台,让人才与城市的发展更好地实现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