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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整治酒驾 高青交警集中送拘7人

来源:鲁中网

2024-07-24 16:57:00


  鲁中网淄博7月24日讯(通讯员 贾红菲)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高青交警始终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然而,仍有部分驾驶人以身试法,受到严厉的处罚。7月19日,高青交警大队集中对7名涉酒驾驶人集中送拘。

  案例一:“感觉大脑还不是很清醒”但仍驾车上路……

  7月9日上午,大芦湖中队在黄河大堤沙土魏处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6时28分许,一辆沿黄河大堤由西向东行驶的鲁MT****号轻型普通货车临近检查点,执勤民警对该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人胡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测值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期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经询问了解,胡某某于7月8日晚上吃饭时喝的酒,第二天早上开车出门干活,途中被交警查获。

  胡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7.3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同时,胡某某当时所驾驶的车辆经过磅检测,核载量4.485吨的货车,实际载货6.7吨,超载49.39%。

  案例二:酒后驾车上路被查 因为“着急”

  7月10日晚上,城区勤务专班在高苑路与学府路路口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21时27分许,执勤民警对一辆沿新天地农贸市场由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点的鲁CW****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该车驾驶人毛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测值为15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期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经询问了解,毛某某当晚自己在餐馆吃饭时喝了酒,因为家中突然有事需要返回,毛某某便在明知不能酒后驾驶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毛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2.9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侥幸要不得 驾驶人觉得路程近 酒驾上路被查

  7月14日20时28分许,城区勤务专班在芦湖路与高苑路路口执勤,当对一辆沿芦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检查点的鲁N6****号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执勤民警闻到了很浓的酒味,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杨某某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某吹测值为20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期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做进一步检测。

  经询问了解,杨某某近期到高青出差,当天晚上吃饭时喝了酒。杨某某觉得自己吃饭的地点和所住酒店距离近,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0.4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高青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生命与法律的漠视,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交通陋习,做到遵章守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